经溆浦县人民政府批准,湖南溆浦县城管道燃气经营权于近期公开拍卖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标的内容:县城规划区管道燃气供应经营权30年。所需基础设施(储气基站、调压站、门户站、加气站、管网等)均由受让方出资建设。为确保工程顺利推进,竞买人报名竞买时,须交纳500万元竞买履约保证金。报名之前先阅读《标的说明书》和《竞买须知》,见拍卖标书。
二、经营权出让收益金起拍价为500万元。
三、受让人条件:凡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以上,银行现存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,有城市燃气经营资质,有三年以上投资建设经营管道天然气项目经验(建设经营期间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,无不良信誉记录)和有专业技术人才和专业施工许可,并有稳定气源的燃气企业,均可报名竞买。不接受联合体报名。为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,委托人和拍卖人将对上述资格条件进行查验。
四、报名时提交有关资质证明文件(含营业执照、机构代码证、燃气经营许可证或主管部门的经营许可批复、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、安全生产许可证、法人证明书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、银行存款凭证、气源保障文件类、主管部门对三年来的安全生产经营情况和守信情况证明);竞买申请书;项目实施计划书;横穿道路顶管施工、注入7000万元建设资金到双控账户(用于项目建设)、建设施工要服从调度和监管承诺书;交报名费50万元。
五、咨询报名地点:溆浦县政务服务中心公物交易窗口。 联系电话:0745-3333963 联系人:胡先生:15874548940.
六、报名截止和拍卖会时间:报名截止2015年2月16日下午四时。拍卖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溆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湖南财富拍卖有限公司
2015年2月6日
标的说明书
溆浦县城管道天然气经营权专指溆浦县城规划区(含城郊红花园工业区)范围内管道燃气供应经营权。经营时间从2015年5月10日至2045年4月31日。供气所需的基础设施(含储气基站、调压站、城市门户站、汽车加气站、城区中低压管网铺设以及城区外的连接线等)全部由受让方自行出资建设。
建设项目分两期实施:第一期(至2016年底),实现城区管网全覆盖,初装用户达到1万户,2015年12月31日实现城区部分区域通气;第二期(2017年至2020年)完善城区管网,接通国家主管网,建设城市门户站,实现初装用户3万户以上。
受让后,买受人要在10个工作日内与县燃气主管部门签订特许经营合同,交清经营权出让收益金, 3个月内到当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(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00万元)。
受让后,有关业务的债权债务全部由受让方负责。
工程建设所需用地由买受人申请用地指标,并承担受让费用,对建设中损毁道路的要事先报批,由买受人负责恢复原貌。
按合同约定,要建立受让方和委托方双控账户,受让方要在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双控账户注入7000万元建设资金,买受人要主动接受委托方监管,以保证工程顺利推进。否则属买受人为约,视为自动放弃,不退履约保证金,终止合同。
买受人在施工前要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,设计方案要经审核通过后才能付诸实施。
买受人在建设和经营过程中,要注重安全并承担安全责任。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。要执行行业管理规程和规定。要接受当地主管部门监督和检查管理。特许经营权严禁转让。
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,因投资人资金能力不足,导致项目无法正常实施,或取得经营权后,三个月内不实施项目建设,将视为违约,按买受人违约处理。委托方将处收前期所交费用,并无偿收回特许经营权,另找合作伙伴。
经营期间实行自负盈亏。30年特许经营期满后,可与县人民政府协商优先续签或经资产评估(不包含隐性资产)转交拍卖方所在地政府。
取得特许经营的燃气企业在今后的运营过程中,要自觉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监督管理,确保供气安全和供气稳定,向用户提供优质的服务。初装费及气价属政府定价范畴,由物价部门依法按程序核定。
溆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2015年2月6日